雀巢奇巧巧克力是有著四指设计的巧克力条,过去雀巢曾在多个国家为奇巧巧克力的造型注册商标,不过这项申请却在英国受到阻碍。
四指设计不具独特性
本周三(17),瑞士跨国公司雀巢(Nestlé)商标官司在英国上诉法院输给了竞争对手吉百利(Cadbury)。三名上诉法庭的法官发布 1万6,000字的判决书,当时审判长基钦(Lord Justice Kitchin)宣布道:「我们认为......这项巧克力产品的立体形状并不具根本的独特性。」
其他糖果公司可以继续卖
判决结果也意味著其他糖果公司能继续制作类似四指造型的巧克力条,而不用担心有法律上的争议。
雀巢:觉得失望,会有下一步
对此判决结果,雀巢公司并不准备放弃,而且很有可能上诉到英国最高法院。
「雀巢对上诉判决感到失望,也正在考虑下一步行动,」雀巢公司的发言人说:「奇巧巧克力在全世界都受到欢迎,而且它的四指形状也一直为大众所熟知。为了避免遭到模仿,雀巢的四指形状在许多国家都有注册商标,像是德国、法国、澳洲、南非、还有加拿大。」
「不认为应该被保护」
开启这场诉讼、拥有糖果公司吉百利(Cadbury)的亿滋国际(Mondelz International)发言人则说:「......我们对此结果感到满意......就像我们过去所说,我们不相信奇巧巧克力的形状在英国应该以商标的形式被保护。」
瑞士三角巧克力有商标
其实把「形状注册成商标」不是没有前例,如亿滋国际旗下的巧克力条Toblerone(台湾通常称作「瑞士三角巧克力」),就成功把它一片片的三角形设计注册成商标。
看到四指形状,不容易想到特定品牌
但以奇巧巧克力的案例来说,上诉法官认为,四指形状虽然是奇巧巧克力的特色,但这不代表大众看到四指形状的巧克力时,就会很自然的联想到特定品牌。判决书中写到:「人们可能只会单纯把这个形状视为该产品的特徵,或是把这项产品跟他们熟悉的几个品牌作联想。」
「而这种程度的辨识与连结,并不足以成为以独特性为目标的商标。」
四指设计不是奇巧唯一卖点
同时,法官也指出雀巢公司已经好几年没把四指设计当作市场行销的重点,就像专门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威尔纳特(Guy Wilmot)所分析:「庭上他们......是在担心如果他们准许了这个商标,雀巢就有可能永久垄断四指设计。特别是四指设计从来就不是奇巧巧克力的唯一促销点,所以他们才会觉得不公平。」
威尔纳特也认为,这样的结果意味著未来有企业想以形状来取得商标权,会变得越来越困难。
官司显示商标价值
另一名智财权律师杰克曼(Clare Jackman)则认为,这两大跨国公司长年的商标战纷争,也显示了商标的价值所在。
「有了商标就可以垄断」
「商标是非常重要,也非常有价值的商业资产。它赋予了垄断权,所以我完全可以理解雀巢会想说:『我们四指设计的奇巧巧克力已经在市面上好一阵子了,来注册它吧!这样我们就可以阻止其他人生产四指巧克力条。』」
花点钱来尽可能的保护(商标),这对品牌拥有者来说是非常典型的事情。
智财权律师 杰克曼
商标战不是第一次
其实,这不是雀巢与吉百利第一次出现商标法律战。2004年,吉百利一度成功将巧克力包装纸的紫色(Pantone色卡 2685C)注册为商标,却在 2013年受到雀巢反对,最终该色票的商标在 2016年4月被英国高等法院驳回。
吉百利的发言人当时回应道:「这一个世纪以来,我们的紫色与吉百利有所连结,英国人民一定对这种连结了然於心。」
延伸阅读:《「三座山变两座山」 瑞士三角巧克力缩水》
《巧克力榛果酱引发义法大战》
《中法甜点商标战 法国:杏仁饼是我们的》
参考资料:
01 Nestle fails to trademark four-fingered KitKat shape
02 Nestle Loses Battle to Trademark Four-Fingered KitKat Bars in UK
03 KitKat foiled again in attempt to trademark four-fingered bar's shape
04 Court rejects four-fingered KitKat trademark 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