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LV吊坠 银楼业者称不知LV是注册商标

新竹县廖姓男子,102年7月向友人购入一个假LV钻练吊坠,在自己经营的竹北市一间银楼公开展示贩售,104年警方接获线报至廖男经营的银楼查缉,果真找到这个假LV钻炼吊坠,检警将廖男起诉后,廖男声称不知「LV」是注册商标,才会公开贩售,新竹地院日前进行判决,廖男因违反商标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五万元。

判决指出,廖姓男子经营的银楼已有7年,廖声称当时这个LV钻炼吊坠是在93至94年间,友人代购进货,由於该吊坠精致,外型是个锁头状,在扣案上镶有LV等字样,在坊间相当少见。

法官表示,廖男在应讯时,矢口否认有违反商标法的行为,廖声称不知道吊坠上有LV字样,且主张商品是在93至94年就已进货,当时LV在台湾也还未注册商标。

法官强调,廖男对LV本来就认识,因经营银楼,对珠宝饰品品牌有所了解,且应讯时廖男也说有听过LV并也在各大媒体看过它的广告,因此主张不知LV是注册商标这明显不足采信。新竹地院近日进行宣判,廖男因违反商标法,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五万元。

 

新闻来源: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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