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创办人比尔.盖兹就曾预言:「金融服务是必须的,但银行则不是。」科技日新月异,即将冲击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金融科技的创新促使全球展开了一场电子商务专利的研发竞逐,只是,台湾金融业却迟迟没有动起来。
国内金融业被政府宠坏了,不但鲜少注意到金融科技的开发,也忽略其专利的申请。
金融科技(Fintech)是什么?简单说,是以软体创新的方式提供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根据世界经济论坛(WEF)指出,可分六大领域,包括:付费、保险、借贷、募资、投资管理和市场资讯管理,其中又以付费创新占大多数。
以美国为例,包括VISA(1,342件)、美商美国银行(1,052件)等金融机构都积极申请金融科技专利,且数字名列前茅,而日立集团(1,048件)、IBM(747件)和SONY(594件)等非金融公司也不遑多让,可见大势所趋。台湾金融业的金融科技专利至今不到30件,每年的获准量也不高,2012年有585件申请,仅14件过关。非金融业取得的金融科技专利较多,成立16年的乔美国际就取得141,在国内排名第九,仅次於鸿海、中华电信、雅虎、微软等。
国内银行业固然不争气,但政府也并非毫无责任。平时政府缺乏宣导,很多同业不知道金融科技也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相关审查单位的专业也不足,经常直接认定申请案是商业方法或人为操作而不授与专利,或是於审查中援引错误的引证案。
法规方面也有不足。乔美国际於2009年7月推出「老人丧葬互助金」业务,利用网路平台让保户能共同承担风险,分担每月往生者的丧葬费用,并提供身故者一笔互助金,在美国取得了专利,但金管会却以违反《保险法》提出告诉,历经近三年诉讼才由台北高等法院宣判乔美国际胜诉。
政府不能老拘泥於旧日法规,不能置创新於「不违法,但无法可适」的窘境。期许政府能尽快强化金融科技专利申请宣导,并提供补助,同时修正相关法规,让台湾能及早加入国际金融科技专利的竞逐。
新闻来源: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