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专利证据 让美国大胆告联电、晋华

陈良榕  2018-11-05

《天下》独家取得美国司法部、美光与台中地检署的起诉书与诉状。经过详细比对,发现美国司法部在今年9月起诉的起诉书(11月2日才公布),较台中地检署起诉书,多出若干新事证.....

 

11月2日,美国司法部宣布以经济间谍罪起诉台湾的联华电子、中国的福建晋华积体电路两家公司,以及55岁的晋华总经理陈正坤以及其他两位联电主管,美国司法部长塞申斯并在新闻稿中指出,上述被告「涉嫌共谋窃取总部位於爱达荷州的美光半导体公司的营业秘密。」

 

塞申斯并强调,「中国对美国的经济间谍行动不断增加,最近更是快速攀升。我在此要说,凡事要适可而止。司法部将秉持诚正及专业,积极起诉这类非法活动。」

 

这是台湾企业与个人首次面临美国经济间谍罪起诉。该法与一般的商业间谍罪的不同点,在於主要针对「外国政府、外国法人」介入,一旦罪名成立,后果极为严重,陈正坤等人将面临最重15年徒刑和500万美元罚款,联电则将面临最重超过200亿美元的罚款。

 

该日股市一开盘,联电股价立即跌停。

联电则发布声明,在判决有罪确定之前,应推定无罪,公司将提出证据抗辩,以捍卫本公司之权益。。

 

其实,美国政府本次起诉,已过去一年多以来,台美两地针对联电等人的第三次诉讼。包括美光去年12月,在美国对联电、晋华提起的民事诉讼,以及去年9月,台中地检署以违反营业秘密法,起诉联电及3名联电主管。

 

与过去不同,这次起诉针对联电而来

本次的美光案,与过去几年,发生在联发科、宏达电、友达等科技大厂的营业秘密外泄案件相比,虽然受害者换成外商,但逻辑基本类似,背后「藏镜人」都被高度怀疑是陆企,以及背后的中国政府。

 

过去案件,因为举证不易,最后告诉对象都仅限於实际犯案的工程师,而放过涉嫌背后教唆的大企业,常被讥为是「大鲸鱼对上小虾米」,但这回明显不同,从台中地检署开始,起诉就针对联电这家市值超过一千亿台币的世界第三大晶圆代工厂。

 

《天下》在10月中旬,在美国参加美光活动时,访问美光负责公司策略的副总裁Colm Lysaght,为什么控告联电?

他的回答「我们非常有信心,我们有非常强的证据,而且有台湾官方提供的证据来支持我们。」

「这是非常明确(black & white)的智财剽窃(IP theft),」美光科技全球营运执行副总裁Manish Bhatia,在一个多星期后接受《天下》专访时说,他并加上一句,「我们非常感谢台湾执法机关的协助。」

 

翻开本次美国联邦检察官的起诉书,封面就是怵目惊心的:「United States(美国) v.s United Microelectronics, et al.,(联电与其他人)」,起诉对象,与台中地检署略有出入,将联电协理戎乐天,换成前联电资深副总、现任晋华总经理陈正坤。

 

陈正坤原为台湾美光记忆体董事长。他在 2015 年7月离开美光到联电。

根据美国起诉书,在联电工作时,陈正坤协助联电与晋华协商合作协议,藉由晋华提供资金,联电负责研发 DRAM 技术,并转移给晋华进行量产,技术由联电与晋华共享。陈正坤以联电执行合作协议的负责人身分,成为晋华总经理,负责管理DRAM制造工厂。

 

起诉书并指出,在联电工作时,陈正坤招募多名台湾美光员工跳槽联电,其中何建廷和王永铭两人偷窃美光DRAM设计和制造的营业秘密,并将营业秘密带到联电。

 

美国起诉书多出若干新事证

《天下》独家取得美国司法部、美光与台中地检署的起诉书与诉状。经过详细比对,发现美国在今年9月起诉的起诉书(11月2日才公布),较台中地检署起诉书,多出若干新事证。

 

例如,起诉书指出,从2016年9月到2017年3月之间,联电与晋华在美国联合取得5个专利、1个申请中,这6个专利都与美光被盗用的的技术相同或高度相似,而且这些美光的营业秘密「无法藉由逆向工程的方式取得」。

 

其中一项专利,是2017年6月13日,美国专利局核准的「半导体元件与制造方法概要」专利,编号是US 967990 B1。

 

该专利列了6个发明人,包括被起诉的前美光员工何建廷。「专利申请揭露的内容,来自美光被盗用的机密文件,」起诉书写著。

 

主要来自两份美光机密文件,包括共233页的25奈米科技(25nm Precess Travel Document),包含美光25奈米技术「从头到尾,非常仔细地描述」,以及共302页的20奈米科技,主要包含如何从25奈升级到20奈米的技术细节。

 

这些是何建廷和王永铭离开美光时,下载带走的美光技术资料内容的主要部分。其中,美光指控曾任美光品质工程部副理的王永铭,从美光带走超过900笔技术档案。

 

还原电脑资料,找到剽窃证据

但一开始,王永铭究竟为何会被发现下载机密档案?

这点,台中地检署的起诉书语焉不详,但美光的民事诉状,却透露出戏剧性的细节。

 

该诉状指出,王永铭在离职前,在公司配发的电脑上,下载免费软体CCleaner,将相关使用纪录都清除,然后再将电脑还给公司。

但他可能没想到,这个软体,可能没有他想像的那么好用。

事实上,事后美光还是还原出他在离职前几个月的使用电脑的多数动作,包括从公司下载多笔机密档案到随身碟。以及离职前的4月23日当天,他在Google输入的一连串查询「如何清除电脑使用纪录」,以及安装CCleaner整个过程,都被还原出来,并成为日后起诉他的罪证。

 

国内顶尖的数位鉴识专家,鉴真数位总经理黄敬博解释,CCleaner虽宣称可清除浏览纪录、暂存档,但没做进一步的覆写动作,只要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都能用特殊工具复原被消除的电脑档案,「只要没有覆写,资料都有机会救回来。」(责任编辑:吴凯琳)

 

文章出自:天下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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