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vs.加多宝商标权落幕-红罐包装共享

大陆超市卖的「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饮料,两者外观十分类似。 中新社资料照片
大陆超市卖的「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饮料,两者外观十分类似。 中新社资料照片

大陆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宣判备受关注的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纠纷案。最高法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加多宝集团对此判决结果表示欢迎。

 

中国新闻网报导,最高法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

对此,加多宝集团当日发布公告指,集团对加多宝能继续享有使用红罐凉茶装潢权益感到欢欣鼓舞,对终审裁决结果坚决拥护、热烈欢迎,由衷感谢最高法公平公正裁决。

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於同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广东省高级法院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人民币,下同)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加多宝公司不服两案一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认为,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决定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该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

最高法还在终审判决中指出,在「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关系终止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所涉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涉诉金额巨大,引发了社会公众的一些关切与担忧,还可能损及企业的社会评价。对此,双方应本著相互谅解、合理避让的精神,善意履行判决,秉持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珍视经营成果,尊重消费者信赖,以诚实、守信、规范的市场行为,为民族品牌做大做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而努力。

央广网等媒体报导,由於两个品牌太过相似,过往曾发生多次「商标之争」、「红罐之争」、「广告语之争」等,有过多次诉讼。例如两品牌都曾声称自己拥有「独有的凉茶祖传秘方」,广东省高院去年7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王老吉胜诉。

 

新闻出处: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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