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声音而战 QQ上法院争商标

为声音而战!大陆网路三巨头之一的腾讯公司,申请将即时通讯软体QQ提示音注册为声音商标,被大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再拒绝,腾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日开庭辩论,业界认为,这起声音商标权的第一战,并非全无翻盘机会。

争议起因於2014年5月大陆实施新《商标法》,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2014年5月4日腾讯将QQ提示音申请注册声音商标,但被驳回;腾讯提复审,2016年4月18日又被驳回;腾讯不服,再次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决议并重审。

提示音简单 如警报声

商评委拒绝让腾讯注册理由,是QQ提示音「过於简单,缺乏显著性」。商评委认为,提示音的频率、波形,是稍微急促单调的重复音,如同汽车防盗警报声,一般不会过关。此外,申请人虽证明QQ有知名度,但提示音仅为软体一项功能音,难以证明能作为商标,区别服务来源。

腾讯不服 称具显著性

对於商评委的说法,腾讯非常不认同。强调声音商标通常简洁,一般在3秒到5秒内,QQ提示音属短音且不复杂,大规模用户长期使用,已具有知名度和显著性,公众可区分服务来源并与腾讯连结。

为了证明观点,腾讯以美国电影公司米高梅片头的「狮吼」、国际晶片大厂intel广告宣传音乐和微软作业系统Windows开机声,作为辅助证明,还举电视剧《第一次亲密接触》,以QQ和提示音为纽带,贯穿全剧。

相较QQ的不顺利,即时通讯软体LINE在2014年1月同样以提示音向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申请声音商标,当年10月获准并公布,原因是铃声独特,具有强烈识别性。

智慧局商标权组科长高秀美表示,QQ、微信在大陆识别度很高,使用人口众多,虽然目前审查未过,但若下功夫补足用户规模、普遍性证明,并非没有翻盘机会。

 

资料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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