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买尬旗下子公司欧付宝正式上路,也是台湾第一间取得电子支付机构许可的公司,但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商标争议仍然未解。
董事长林一泓15日晚间於个人脸书上发文表示,在商标争议上,盼经济部诉愿委员会、智财法院明察秋毫,勿沦为中资企业打手。
究竟这争议从何而来?
林一泓在声明稿中指出,阿里巴巴主张「ALL付宝」中的「付宝」二字,与「支付」相似,不准他人注册为商标,但林一泓指出,「付宝/付」一词并非由阿里巴巴独创,台湾更是在阿里巴巴注册之前,就有「美商支付宝股份有限公司」,连阿里巴巴发源地的中国也早就有「上海海基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过「e付」。
事实上「付宝」乙词就是「付款」的意思,多用於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产业,属於表彰服务内容之暗示性商标,识别性弱,」林一泓表示,在中国光以电子付款等特定类别搜寻,以付宝字尾注册的商标就多达451种。林提出质疑,支付宝在中国都无法争取到「付宝」的独家使用权,若在台湾能争取到,是合理的吗?
林在声明稿中忿忿不平地指出,阿里巴巴此举根本是藉由巨大财力、人力、资源藉以打压台湾正逐渐蓬勃发展的电子支付产业,若是最后一道防线将付宝一词让中商独占,恐将重挫台湾电子支付产业。
有网友大力支持林的说法,但也有网友表示,并不在意二者的商标之争,只要产品好用,自然就会有客源、「体质好」就不必怕。但也有网友表示,现在只要是什么宝的就会想到是中国,没有台湾原创感。
资料来源:汇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