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承亿文旅集团旗下「桃城茶样子饭店」,遭台湾茶样子公司林姓负责人控告违反注册登记的「茶样子」商标,检方将承亿董事长戴俊郎以违反商标法起诉,嘉义地方法院昨天判戴无罪,但承亿申请登记桃城茶样子商标,却被智慧财产局以2商标高度近似为由驳回,承亿不服打行政诉讼,形成商标案件一胜一败。
法官认定戴俊郎无侵害台湾茶样子公司商标犯意,且2家公司使用商标,不足以让法官及消费者会有混淆误认之虞,因此判戴无罪,全案可上诉;法官审理,采信前承亿总经理,市府建设处长的戴俊郎胞姊戴淑玲证词,认定「桃城茶样子」名称是员工发想票选,并非抄袭。
台湾茶样子指控说,登记的「台湾茶样子」及「茶样子」商标,用在茶叶商品及餐厅等服务,权利期间从94年至113年,承亿文旅用与其相同商标在饭店及茶叶等商品,且桃城茶样子申请注册商标遭智慧财产局驳回,显见承亿侵害其商标权。
戴俊郎否认侵害商标权,他说,筹设饭店决定使用桃城茶样子名称,林姓负责人还未将商标用在餐饮业,戴淑玲作证说,5年前盖饭店由行销部员工每人发想1个名称,最后票选艺术长黄韦维发想的「桃城茶样子」。
法官说,桃城茶样子申请登记的商标字体为实心楷书,无图案及英文字; 台湾茶样子商标字体为实心隶书,有英文字「TEAYOUNG」及树叶图案边框,两者不尽相同,承亿商标用在饭店,已将有茶样子商标茶叶下架,与台湾茶样子将商标主要用在茶叶不同。
新闻来源: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