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新增申请书上原未记载的专利、商标代理人时,应缴纳规费,不过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若是专利、商标代理人死亡后,重新委任代理人,则不用缴纳变更登记规费。
依民法规定,申请人与代理人间的委任契约关系,自代理人死亡时起即消灭。
智慧局表示,凡是申请新增申请书上原未记载代理人时,应缴纳规费,其中专利变更登记费300元、商标变更登记费500元,但因上述委任契约当然消灭,是因为死亡事实发生,其性质有别於以法律行为方式,将原代理人变更成另一位代理人,即解除委任再重新委任。
针对专利、商标代理人死亡,申请人重新委任代理人,智慧局表示,这种情况非属於代理人变更登记,因此不须缴纳变更登记费。
新闻来源: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