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上诉法院8日做出判决,禁止美国巧克力生产商玛氏公司(Mars)使用小写「m&m」为商标在瑞典贩售,如果玛氏公司未提出上诉,在瑞典从7月开始只能使用大写的「M&M」当商标。
由於「m&m」商标和另一巧克力品牌「Marabou」的商标太类似,两家公司为争商标权打官司,「Marabou」是美国食品公司亿滋国际(Mondelez)旗下商品,从1957年开始在瑞典销售时,就使用小写m作为其品牌标志,玛氏公司则是於2009年才开始在瑞典销售「m&m」,在初审中玛氏胜诉,亿滋国际提出上诉。
玛氏公司则表示他们认为两款巧克力不会让消费者混肴,表示正评估下一步作法。
新闻来源:苹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