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财产局在今年1月时宣布著作权法将翻修,其中包含公园跳舞,或是学校等机关,在外播放音乐未来都须取得授权才可播放,否则将违法。不过新修法方向引发民怨,因此新版修法草案已转弯,将放宽部分使用标准。
根据《联合报》报导,因为原先修法方向引起争议,在考量国情与徵询各方意见后,新版著作权法修法草案,将视这类争议视为「合理使用」,不用支付权利金。而新版草案预定六月提报给行政院,届时将由新政府来审查。
原先著作权法只要未涉及营利、收费活动,都可公开使用他人已发表的著作。但一月份的修法草案中规定,使用人须支付适当报酬给财产权人,因此像是在公园播放音乐跳舞,就无法像以前一样无偿使用。
这项修法方向受到民众不满,因此著作权法修法方向也转弯。新版草案只要属於非经常性活度动,在开放、户外空间举办符合「社会救助、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有益个人身心健康」相关活动,都可视为合理使用,无需支付版权费。所以无论是长青族在公园跳土风舞,或是学生族群练舞,播放音乐都属於合理使用范围,不必支付版权费。
新闻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