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


日本专利种类

  • 特许专利(Invention patent)

利用自然法则之技术思想中具高度创作者。

  • 实用新案专利(Utility model patent)
对物品形状、构造或装置,利用自然法则之技术思想的创作。
  • 意匠专利(Design patent)
对物品之形状、花纹或色彩或其之结合,於视觉上可引起美感之创作 

日本专利期间
  • 发明专利
申请日起届满20年为止。
  • 新型专利

申请日起届满10年为止。

  • 设计专利

自核准公告日起20年为止。

  • 专利期间内需依规定缴纳专利年费,否则专利权将被撤销。

国际优先权

  • 日本为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等国际条约的会员国 ,发明或新型专利申请人得依上述各国际公约的规定,於提出第一次专利申请案后12个月内向日本提出专利申请时,得主张国际优先权;要求以外国专利申请案之申请日为优先权日,并以优先权日作为判断日本申请案是否符合新颖性、进步性及先申请原则等专利要件之基准日。
  • 设计专利主张国际优先权的期限则为6个月。

PCT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申请案
  • 自PCT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申请人得依PCT第1章或第2章的规定,选择进入日本的国家阶段,由日本专利局(JPO)进行实质审查,决定是否授予日本境内的专利权。

发明专利审查流程-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
  • 早期公开
自发明专利提出申请的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不论其是否已被核准,均将该发明内容刊登於发明公开公报。
  • 请求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人得於申请同时或申请日起三年内,缴纳审查费,请求进行专利要件之实质审查;如逾期未请求审查时,视同撤回发明专利之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有不合专利要件的情形时,该发明专利即可被核准。
  • 审查时间
日本专利局(JPO)在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后,约2-4年作出审查决定。

新型专利审查流程-自动形式审查制
  • 形式审查
新型专利提出申请后,日本专利局(JPO)自动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如未发现有不合形式要件的情形时,即核准该新型专利。
  • 审查时间
新型专利提出申请后,日本专利局(JPO)约4-8个月作出审查(核准)决定。
  • 快速核准
由於新型专利并不审查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专利要件,因此核准率很高且审查快速,适合例如产品即将上市、产品生命周期短等需快速取得专利权的申请人提出申请 。

设计专利审查流程-自动实质审查制
  • 实质审查
设计专利提出申请后,日本专利局(JPO)自动对其进行形式要件以及新颖性、创作性等专利要件之实质审查。经实质审查未发现有不合专利要件的情形时,该设计专利即可被核准。
  • 审查时间
设计专利提出申请后,日本专利局(JPO)约1-2年作出审查决定。

专利核准步骤
  • 专利申请案经日本专利局(JPO)审查核准后,申请人应於收到核准审定书日起30天内缴纳证书费及 第1-3年年费(新型专利则於提出申请同时缴纳),日本专利局(JPO)始予公告及核发专利证书,申请人自公告日起取得专利权。

备注
  • 变动规费制

官方各种申请规费、请求审查费、专利年费等采用变动制,随申请专利范围之请求项项数(claims)逐项收费。

  • 说明书

日本专利局(JPO)仅接受日文或英文专利说明书。以英文专利说明书提出者,需於二个月内补送日文译本,并需缴纳一额外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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